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000U/202109-00010 | 组配分类: | 林长制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东至县《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宣传方案 | 文号: | 东林长办〔2021〕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目前全国出台的首个省级林长制法规。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深化我县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进东至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要求,以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条例》内容,凝聚各级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推进《条例》稳步实施,实现良好社会共识和强大工作合力。
二、宣传时间
2021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
三、宣传内容
以《条例》为宣传载体,以全县干部群众全面践行《条例》精神为目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媒介、文化活动、党建活动等方式,立体式、多角度宣传《条例》内容。
四、宣传形式
可结合本级工作,紧紧围绕《条例》具体内容开展宣传工作,具体可采用以下形式:
(一)专题会议学习。在县级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办工作会议、林业工作会议和“林长通APP”培训会上,组织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和精神。要把《条例》学习列为党员干部年度必修课,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遵守维护《条例》。
(二)开设专栏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开设林长制工作宣传专栏,宣传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及其解读。
(三)加强网络宣传。充分发挥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对《条例》出台背景和依据、制定的重要意义、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进行宣传解读。
(四)统筹社会宣传。在城区交通要道、乡镇市集、村旁路口、重点生态区域、国有林场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公开信等形式贯彻学习《条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条例》,明晰颁布实施意义。《条例》是中国首部省级林长制法规,《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安徽林长制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将安徽全省林长制改革政策、制度和有益经验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予以固化,为进一步发挥安徽生态优势、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新的动力。
(二)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条例》共二十一条,从顶层设计、职责划分、考核问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实施林长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明确五级林长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林长制的运行机制,明确违反《条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条例》,确保贯彻取得实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各乡镇对《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在10月底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县林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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