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3XL/202109-00006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互动回应】关于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问题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信访问题:来信人反映“他家庭贫困,申请危房改造未获批准,请求上级领导帮助解决问题。”
我局答复:根据《安徽省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池州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池建村〔2021〕34号)要求:我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对象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根据文件要求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经核实来信人不属于六类重点人群,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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