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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439/202012-00191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卫生协管办事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1
生效日期: 2020-12-21 废止日期:

卫生协管办事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2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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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安徽省卫生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执法网络。

二、服务对象
   社区及家庭、农村集中供水、学校、就诊居民等。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全县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分所;全县范围内,服务时间不定。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1.负责制定辖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做好村级联络员上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按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5月份,11月份各一次)。对已上报的家庭聚餐和宴会活动,及时上报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做好督查指导,预防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
3.对监管单位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有监督检查记录。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制作《现场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及时上报县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并配合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督促辖区内相对人及时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受县卫生监督所委托,对村级医疗机构、小型生活饮用水单位、小型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同时立即上报。
6.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咨询,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初查上报;
7.协助上级机构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事故调查、查处违法行为;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6-7020604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dongzhi.gov.cn/Inte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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