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649957953/202111-00092 | 组配分类: | 职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就业 / 公民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张溪青年返乡电商创业园补助资金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353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中项目资金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57号)、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4号)、市人社局《关于认定2020年度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通知》(池人社秘〔2021〕215号)等文件规定,对东至县张溪青年返乡电商创业园给予补贴 120 万元,经对园区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估,首期拨付100万元,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7天(2021年11月19 日—2021年11月25 日)
举报受理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5292615
县财政局 0566—7016953
张溪镇人民政府 0566—8241079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