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92H/202111-00011 | 组配分类: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佳优秀案例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发挥优秀案例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过程,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县局开展了2021年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佳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经评选组评定,《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钱某某高空抛物罪、袭警罪提供法律援助案》等十篇案例,被评为十佳优秀案例。根据《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池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池财政法〔2018〕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优秀案例承办人每件500元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案件承办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单位要开展“十佳优秀案例”宣传,进一步挖掘典型案例、宣传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向优秀案例承办人学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影响力。
附: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佳优秀案例名单
东至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佳优秀案例名单
1.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涉恶)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安徽安东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周新征 供稿人:周新征
2.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钱某某高空抛物罪、袭警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安徽安东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黄斌、严国军 供稿人:黄斌、严国军
3.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倪某医疗损害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安徽宏达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曹芳 供稿人:曹芳
4.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危某夫妇提供赡养费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安徽宏达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张年华 供稿人:张年华
5.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檀某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安徽宏达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方早春 供稿人:方早春
6.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方某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东流镇法律服务所
承办人:陈云峰 供稿人:陈云峰
7.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方某苏某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昭潭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承办人:檀胜林 供稿人:檀胜林
8.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王某夫妻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昭潭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承办人:章华国 供稿人:章华国
9.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师某某等八人劳务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官港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承办人:刘朝霞 供稿人:刘朝霞
10.民事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韩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葛公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承办人:汪东林 供稿人:汪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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