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67961486/202109-00121 | 组配分类: | 特殊教育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东至县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东教体基〔2021〕2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中小学、残联,县特教学校:
现将《东至县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东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9日
东至县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2022学年度《东至县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探索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残联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残联相关科室、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经县级残联认定,不能坚持到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或康复训练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持证(残疾证)残疾少年儿童。
四、服务原则
1.遵循“免费教育、普特结合、一人一案”的原则,与每名残疾儿童家长签订《送教服务家长同意书》。对有送教需求的残疾儿童开展合适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2.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着重做好对家长的相应教育指导,提高家庭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和教育的能力。
五、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原则上送教(含上门服务、电话指导、远程辅导、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
六、师资保障
县特殊教育学校承担“送教上门”业务工作,成立“送教上门”业务工作组,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参加工作组,负责“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七、经费保障
“送教上门”工作经费,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教师的业务培训及开展送教工作的交通补助、误餐补助,也可以用于为服务对象购买学习和生活用品。安排在节假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的,对送教老师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
八、工作要求
1.特教学校要合理安排送教上门时间,不得因送教工作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可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送教上门”业务工作组每学期对送教对象开展不少于1次的评估与考核,评估考核结果记录入该对象的教学档案。
3.特教学校要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学生能力评估结果一览表、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服务工作记录表、送教服务家长同意书、送教上门照片等。
4.县“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末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每学年末对送教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和奖励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