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112-00014 | 组配分类: |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检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全县1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全面开展辐射安全检查,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夯实工作基础。现场讲解“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操作规范,明确填报要点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管理系统中数据信息填报的时效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是现场检查,提升监管质量。重点检查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射线装置作业场所和位置;辐射工作场所工作信号灯、辐射警示标志和相应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工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现场填写《安徽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三是督促整改,保障环境安全。现场指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牢固树立核安全风险意识,自觉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限期完成问题整改,认真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单位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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