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907538XN/202110-00038 | 组配分类: | 工程建设管理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事项编码:117003341)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条件)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依据 |
程序 公开 |
行政处罚方式 |
行政决定日期 |
1 |
任* |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
东城执(环保)罚决字〔2021〕第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2021年9月23日,本机关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东至县君悦鸿庆楼大酒店油烟净化器由李*清洗,当事人任*在李*清洗完东至县君悦鸿庆楼大酒店油烟净化器后,于2021年9月13日早晨,驾驶车牌号为皖RR06**的货车,将清洗过程中产生的250千克岩棉随意倾倒在东至县尧渡镇建东村四坡组基本农田的涵洞,造成其堵塞。 |
罚款500元 |
2021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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