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81073009H/202211-00027 | 组配分类: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发布机构: | 木塔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含监督渠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含监督渠道)
一、法律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
2.《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池农〔2021〕55号)
3.《关于印发2021年东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财〔2021〕39号)
二、补贴对象
1.符合条件并通过考核的培训学员,资金拨付承担学员培训的培训机构。
三、申报材料
1.《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
2.《关于公开遴选东至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中要求的材料
3.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培训机构申报,向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材料。
(二)培训对象申请,两种方式。
线上申报: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业务管理-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注册申报。
线下申报: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向培训机构或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申报。
五、受理单位
1.东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2.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2021年为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中心、县农机化学校、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六、办理时限
1.培训机构申报,依据《关于公开遴选东至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要求10个工作日内。
2.培训对象遴选,20个工作日内。
七、咨询电话
0566-3320228
八、监督渠道
0566-3275498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0566—7015376 东至县财政局
九、补贴结果发布
承担培训任务及资金安排公示公开;培训对象经考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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