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9XM/202107-00161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昭潭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清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县标准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1、《省政府令268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2019﹞56号);2、东至县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至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民政【2020】89号); | 具有我县户籍的农业户口的常住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申请享受规定的农村低保待遇; |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年增长情况,合理测算、科学制定低保标准 | A类504元/人/月;B类345元/人/月;C类240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70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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