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3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3万元,本批次资金总额4282万元。
二、分配结果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39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930万元(其中到户产业奖补资金650万元,到脱贫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不少于140万元);到户务工奖补资金500万元(用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外出务工奖补);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15万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94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43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222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20万元;国有林场项目资金9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53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481万元。
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东至县乡村振兴局
东至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东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7026199,东至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15376,邮箱:ahdzfpb@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件:东至县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中共东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