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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49J/202110-00017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官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含监督渠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含监督渠道)

阅读次数: 来源:官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0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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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

2.《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池农〔2021〕55号)

3.《关于印发2021年东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财〔2021〕39号)

 

二、补贴对象

1.符合条件并通过考核的培训学员,资金拨付承担学员培训的培训机构。

 

三、申报材料

1.《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

2.《关于公开遴选东至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中要求的材料

3.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培训机构申报,向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材料。

(二)培训对象申请,两种方式。

线上申报: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业务管理-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注册申报。

线下申报: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遴选对象登记表》,向培训机构或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申报。 

五、受理单位

1.东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2.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2021年为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中心、县农机化学校、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六、办理时限

1.培训机构申报,依据《关于公开遴选东至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要求10个工作日内。

2.培训对象遴选,20个工作日内。

 

七、咨询电话

0566-8051168

八、监督渠道

0566-3275498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0566—7015376   东至县财政局

 

九、补贴结果发布

承担培训任务及资金安排公示公开;培训对象经考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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