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112-00064 | 组配分类: | 土壤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土壤监管纳入日常环境执法范畴。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细化分解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二是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截至11月底,我县3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已有27家企业完成并提交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剩余3家12月完成报告编制;共发现79处隐患,已完成整改76处。三是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和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收集工作。四是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检查。会同市局委托第三方危废检查公司对经开区39家企业开展固体废物检查。开展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产废矿物油单位53家,产废铅蓄电池32家。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共排查工业企业39家,发现工业固废污染问题12个,立行立改问题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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