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112-00066 | 组配分类: | 大气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1年1-11月,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3.4%,PM2.5平均浓度为24ug/m³。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排放量1吨以上的企业制定“一企一案”,明确VOCs 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推进园区 VOCs 治理工作入深向实。二是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全面提升环境绩效水平。三是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印发《东至县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履行属地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巡查和处罚力度,实行禁烧常态化巡查执法。四是高标准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工作,坚决把好尾气检测关,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全部按照相关标准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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