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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00U/202201-00026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东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其他
名称: 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5
生效日期: 2022-01-05 废止日期:

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总结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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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股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引和各股室的通力协助下,扎实推进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总结如下:

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情况

(一)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全县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林长384名,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县级林长5名。一是根据县级领导调整,及时更新林长信息并调整林长联系乡镇,配齐协助单位配合林长工作。二是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县级林长分工方案》,将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大历山风景名胜区、马坑紫石塔自然保护区、天台山森林公园、安徽长江(东至段)江豚自然保护区等5个自然保护地明确县级林长责任,林业局承担牵头单位职责,相关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配合管理。

(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林长制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建立县级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林长巡林制度和林长履职公示制度。印发《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关于落实乡村两级林长巡林履职的通知》,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总林长令,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乡村两级林长执行林长履职公示制度。累计全年三级林长巡林履职4200人次,解决问题累计2000余个。完成县级林长成员单位和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市林长办对县级林长办考核评价工作,完成第三方林长制改革评估的自我评价、资料上传、问卷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不断协调。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压实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管林治林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四)履职尽责平台保障。建立“五个一”信息平台,按照“一林一档”管理要求,建立384份林长信息和资源档案;按照目标规划要求,编制县级林长“一林一策”实施方案25份;落实配备“一林一员 ”安全巡护人员289名,落实“一林一技 ”科技服务人员74名,配备“一林一警”执法保障人员30名,为林长更好履职尽责夯实基础,做好保障。组织林长制“五个一”管理平台业务培训,推广运用“林长通APP ”“护林员APP ”,进一步压实林长和护林员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

(五)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快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积极探索湿地分级管理、湿地水位调控、湿地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跨区域生态补偿等创新经验,争取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由林长办牵头组织分解落实先行区创建任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林业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承担相应任务。县水利局编制《东至县湿地保护管理方案》,明确湿地保护的管理范围、管理主体及管理内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确定了湿地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二是推进东至县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安徽省东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由省林业局委托池州市林业局于20211219日,在合肥组织省内专家评审通过,1231日获得国家局审核通过,项目已获批。 三是推动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建成梅城林场青家田工区林区道路5公里,铺设林区道路可以更好的连接林下经济节点,更准确及时的关注林区动态,大大提高了林区管护水平。四是《天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九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编制方案,《规划》已报省局、市局审核。五是深化林长制宣传,印发《东至县<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宣传方案》,通过会议宣传、开设专栏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方式学习《条例》内容,凝聚各级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推进《条例》稳步实施,实现良好社会共识和强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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