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84N/202111-00049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转发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卫健委、发改委、住建厅、残联《关于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现将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卫健委、发改委、住建厅、残联《关于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1﹞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至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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