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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67961486/202202-00027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摸底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东教体助函〔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2-22 发布日期: 2022-02-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摸底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2-2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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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及义务

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

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农村初中、县直学校(幼儿园):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公平。为了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摸底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各学校要根据《关于印发<东至县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东教体助函〔20221号)和《东至县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东教体助函〔2022〕2号)的要求,制定好本校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及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确保资助热线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接受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咨询和举报,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问题。

二、严格区分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由于寄宿生与非寄宿生的资助标准有显著的区别,为了避免老百姓盲目攀比,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务必严格区分寄宿生和非寄宿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58号)对寄宿生的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对象为住宿在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应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提高资助的精准度。边缘户家庭子女符合教育资助政策的统一纳入资助范围,享受有关教育资助政策。

三、精准识别资助对象

做好线上线下“双线排查”工作,将取消家庭经济困难盖章证明的便民举措告知每一位学生或监护人。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要求,组织做好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电话咨询或者直接上门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时收集、审核相关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对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七类特殊困难学生”务必做到应助尽助,一个不漏。义务教育阶段把“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资助范围。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教育扶贫有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62号)的通知要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时,严格落实不再要求学生提供任何形式证明材料,由各校依托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县乡村振兴部门监测户人口数据库,以及各校建立的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尤其要发挥乡镇中心学校建立的本乡镇所有学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据库,精准确定资助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尽快和村扶贫专干对接,更新完善本乡镇所有学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据库,为各校比对提供准确详实数据。

四、数据填报力求规范

各校(园)在统计和汇总时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不得漏报、错报。“学校名称”栏,小学和幼儿园要注明乡镇;学生家庭住址要尽量填写完整;“是否寄宿”栏只需要义务教育阶段填写。“是否边缘户”“是否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所有学段都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类型都要按填表要求填写,但统计时按标注顺序唯一类型统计,不可交叉重复。

五、强化责任

各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长直接责任人,资助经办人员具体责任人职责,以班级为单位,对照四个数据库逐人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因排查不实造成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遗漏,一律由学校(园)以校内资助资金立行立改加以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做好脱贫户家庭学生摸排工作的同时,应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排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六、报送时间要求

摸底明细表和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档请于325日之前报县学生资助中心。纸质报表需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朱玲丽         联系电话:7026917


附件:1.东至县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和统计表

2.东至县2022年春季学期义教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和统计表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22


单位名称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摸底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XXXX                    单位:人

1

2

3

4

5

6

7

8

9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性质

学校数

在校学生数

脱贫户

农村
低保

残疾
学生

特困
供养

城镇
低保

孤儿
学生

烈士
子女

残疾
家庭子女

其他
困难

困难人数合计

其中边缘户数

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数

其中脱贫不稳定户数

备注

1

0

2

0

3

0

4

0

填表说明:1.学生如存在类似既是脱贫户又是农村低保的情况,按唯一类型统计,不可交叉重复。(顺序为:1、脱贫户  2、农村低保  3、残疾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5、城镇低保  6、孤儿学生  7、烈士子女  8、残疾家庭子女  9、其他  候选项按顺序作为唯一类型)顺序已按黄标标出
          2.
学校汇总上报所属学生资助中心汇总。
         




单位名称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摸底明细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XX       


 

1

2

3

4

5

6

7

8

9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籍信息

户籍信息

监护人信息

银行信息

脱贫户

农村低保

残疾学生

特困供养

城镇低保

孤儿学生

烈士子女

残疾家庭子女

其他困难

备注

是否寄宿

是否边缘户

是否突发严重困难户

是否脱贫不稳定户

姓名

班级

身份证号

国家学籍号

区县

乡镇

行政村

姓名(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生社保卡账号

1

张三

701

3xxxxxxxx

xxxxxxx

xx

xx

xx

张一(父亲)

3xxxxxxx

xxxx

xxxxx

1

0

0

1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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