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17Q/202203-00030 | 组配分类: |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 名称: |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我县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疏导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东华燃字〔2022〕8号)收悉。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复函》(皖发改价格函〔2019〕464号)精神,为保障我县天然气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经研究,决定顺价疏导我县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我县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69元/立方米,即由销售价格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49元/立方米。
二、燃气公司要认真做好冬季价格上浮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执行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起,或上游公司提前终止季节性价格上浮时,燃气企业要同步终止顺价销售,恢复执行原销售价格。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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