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92H/202202-00009 | 组配分类: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东至县司法局关于表彰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含基层法律服务)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导向,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局党组决定对在2021年度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授予昭潭司法所“2021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称号;授予洋湖司法所、香隅司法所“2021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二等奖”称号;授予木塔司法所、胜利司法所、大渡口司法所“2021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三等奖”称号。
二、授予胡宪兵、张蕾、王伟、危文芳、程安启、吴峰、都宁、罗曼、朱培会、庞金根等10名同志“202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拉高标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建设现代化“三美东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东至县司法局党组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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