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已提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25万元,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50万元。2022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5700户任务,已开工1680户,开工率29.4%,竣工675户,竣工率11.8%。一是扩大农村低收入群体对象范围。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调整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加强农村工匠技术培训。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帮助技术薄弱区域开展危房鉴定,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发放到户,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