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河(湖)长制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201-00031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山绿水】张溪镇:全面推进河湖长制 打造生态美丽河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山绿水】张溪镇:全面推进河湖长制 打造生态美丽河湖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4 11:26
【字体大小:

2021年以来,张溪镇深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修复、治理、提升”三措并举,始终把打造生态河湖作为水治理的战略目标,全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幸福河。

重拳“清四乱”,统筹流域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巩固治理成果。贯彻落实安徽省总河长令1号,结合河湖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大起底”及整治情况“回头看”,持续开展镇村级河湖“清四乱”和河道治理工作,对镇域内的河流、水库管理范围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摸排。截至目前共拆除非法建筑3座,清除各水库库内增氧机共12处、库内投喂机共5处、溢洪道拦网共7处。

设立“河湖长”,实施落实智慧管护。张溪镇现有县级河长1名,镇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42名。张溪镇河长办及时调整存在人事变动的镇村两级河湖长,加强监管和培训。各级河湖长充分利用手机APP,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做到保次数且稳质量。截至目前该镇各级河长共计巡河1440次巡河,任务完成率为100%。同时高度重视舆情信访反馈,积极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回复涉河湖信访件10余封,为群众解决相关河道、水库等问题。
编制“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河湖水域保护意识,严格落实河湖生态保护红线。对镇村两级河道,编制“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划定镇内5条河流、23座水库等河湖管理范围。依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政策,建立村级小微水体河长名录,纳入38座重点山塘,做到河长组织体系实现全覆盖。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务拆解并落实到河(湖)长制中,“一把手”主抓、各责任单位负责、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