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67961486/202204-0002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等三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东教体计〔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学前教育促进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提出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要求,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 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县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 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22 年,改 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预计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到55%;资助幼儿568人次。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 主要内容
(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 健全工作机制,县里 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 强协作、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确 定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具体承担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实行定 期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 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校级自查机 制。县教育体育局对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指导、监督和 检查。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 发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 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
督促各地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 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 具体确定。其中,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 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县域内标准统一。同时,幼儿园 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 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 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 教育。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 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 资金筹措
县教体局会同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县学前教 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县应承担的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予以 落实。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 39 号)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推进学前 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营造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 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协调机制,明确教育、财政部门的任务,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 的体制机制问题,严格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四)加强资金监管。 教育、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学前 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 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 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东至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委办公 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实 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 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 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县应开展课 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优化课后服务模 式,指导督促各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课后服务时长。对 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 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 导督促各校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 “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 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 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校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 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积极对上报送,积极 做好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 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根 据学学校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 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免费享受课后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支持鼓励区 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 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 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 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 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各中小学校积极与(青)少年 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三)进一步激活并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激励机制。 结合 本县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 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合理补助标准,落实教师 绩效工资,合理支付校外相关人员劳务报酬。落实课后服务参与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相关政策。
东至县“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打造“15分钟健身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现根据《关 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市、县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中提出的“实现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根据人口要素,市局将全市77个任务分解给我 县22个,经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至相关单位和行政村(社区)。
二、 主要内容
(一)做好“15分钟健身圈”规划布局。 按照坚持城乡 统筹,加快农村体育设施的改善和体育人口的增加,促进城乡 体育事业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做好“15分钟健身圈”规划 布局,建立覆盖全县的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按照县城社区规划 建设标准,结合城市社区行政区划、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 对照居住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必备的体育健身 场地设施要求,合理规划“15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全民 健身设施。建设场地类型包括基础运动场地、球类运动场地、 冰雪运动场地、群众健身场地、综合性场馆、户外运动场地和其他体育场地。
(二)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会同县发改委等 部门落实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重点推进体育公园、中型综合 体育馆、 全民健身中心、球类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建设。
(三)实施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达标工程。 新建居住区 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 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 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 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 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四)积极稳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群众开放。 结合学 校实际,逐步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场两门、早晚两开” 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作用。已建成且有条件 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
三、 资金筹措
(一)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发改委,积极申报中央财政全 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会同县财政局,积极申报中 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遴选出深受群众好评的健身设 施,参与省“15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评选活动,为其争取奖补资金。
(三)积极推进尧城体育中心“智慧体育场馆”建设,探索场馆全天候开放办法。
(四)谋划项目配套资金筹措渠道,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 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 划(2021—2025 年)》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一 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建设工作,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 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严格城市社区“15 分钟健 身圈”的督查和考核,全力推进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 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15 分钟健 身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 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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