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69Y/202202-00052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洋湖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洋湖镇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办理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统筹,标准为A类526,B类360,C类250。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
受理: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
办结: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出示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洋湖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八、咨询电话:0566-83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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