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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2202-00052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洋湖镇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办理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2-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洋湖镇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办理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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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统筹,标准为A类526,B类360,C类250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

受理: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

办结: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出示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洋湖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八、咨询电话:0566-83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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