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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2203-0002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洋湖镇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洋湖镇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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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

四、办理流程:申请人到窗口进行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五、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六、办理地点:洋湖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

七、联系方式:0566-83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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