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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洋湖镇2022年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洋湖镇2022年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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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大的,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2、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省级标准: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市县标准:2000元/人/次。

四、申请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书面申请、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特困等相关材料

3.因患病、意外伤害、突发性事件、子女教育等导致临时性困难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或委托他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发放临时救助金。

六、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洋湖镇民政所

咨询电话:0566-83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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