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408-00050 | 组配分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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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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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救灾救助 |
2017 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 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 245 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入均300元; 旱灾救助人均60元; 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 、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
不低于国家标准 、县 |
户报、村评、乡审定,紧急情况 下可简化程序。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
0551- 6299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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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因灾倒损住房补助 |
2017 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 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 245 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 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 元 。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根据重建工作推进情况,实时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
0551 - 6299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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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冬春救助 |
2017 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 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 245 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
受灾群众 |
对因灾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 |
不低于国家标准 、县 |
户报、村评、乡审定,紧急情况 下可简化程序。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 于次年春节前发放。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
0551 - 6299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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