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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207-00007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6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年6月)

阅读次数: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0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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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2162

东至县虞美人健康会所(某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东至县虞美人健康会所

某某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卸妆液”1瓶、雅芳柔肤”1瓶、弱油按摩霜1支、全效修复隔离霜1支、微肽眼霜1瓶;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6月  14

 

2

东市监处罚〔2022161

东至县摩登美发美容沙龙(张某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东至县摩登美发美容沙龙

某某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BYCITY”牌珍珠去油洗发露1瓶,百思捷牌活力传导油3盒,碧泉滋润补水洗发乳1瓶,科菌牌清洁养护液4瓶,恋上艾静融养护套9盒);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6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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