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2206-00100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随着夏季和汛期的来临,血防区人民群众感染急性血吸虫病风险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防控,保障血防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血防部门的工作提醒和要求,请各村(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配合血防部门落实易感环境药物灭螺、重点水域灭蚴等工作,及时消除高危环境,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以杜绝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
二、督促村民加强家畜管理,严禁在有钉螺孳生洲滩散养家畜,严格实施封洲禁牧。
三、加强对村民的血防健康教育宣传,尤其在易感季节督促因防汛、生产生活性接触疫水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如:穿长筒靴、戴胶手套、涂防护油等)。
四、疫区中小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血防教育
课,教育学生暑假期间避免接触疫水,不要到有螺区域的环境游泳、戏水、捕鱼、摸虾等。
五、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医务室接诊因接触疫水后出现发热的患者,要做好急性血吸虫病的鉴别诊 断,一旦发现疑似急血病人应第一时间与尧渡中心血防组联系(联系电话:0566-5290959/18056628205),坚决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理。
六、对在香隅镇辖区内渔船民、外来人员、防洪防汛人员和其他 涉水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引
导做好自我防护(如:穿长筒靴、戴胶手套、涂防护油等),积极到血防部门查治。
请各村(居)委会高度重视预防控制急性血吸虫病工作。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作为造成急感爆发流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香隅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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