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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56345602y/202309-00070 组配分类: 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东至县A级旅游景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A级旅游景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信息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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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氏宗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金氏宗祠坐落在东至县花园乡南溪村,建于明代万历丁丑年(1577年)。该祠坐北朝南,硬山顶、马头墙、小青瓦。门楣高耸,两旁有花鸟麒麟浮雕图案的门枕石。整体布局清晰:由前进、、前天井、中进、后天井、后进组成。建筑面积1069平方米,穿斗架构。整体使用88根顶梁柱,其中前进30根,中进28根,后进30根;最大顶梁柱直径54厘米,高9.1米,最大磉礅直径85厘米。中进明间宽6米,次间依次变窄。梁枋、卷棚、雀替、磉礅等用材考究,细部雕刻玲珑剔透,整体构架气势恢宏。

2004年10月,金氏宗祠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2.陶公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陶公祠又名靖节祠,坐落在东流镇的牛头山上,是为纪念东晋的田园诗人陶渊明而建。

该祠四进五开间,始建年代已无从考证,明弘治三年(1490年)重建,原址在县学宫内,万历元年(1573年)移建于菊江亭侧,清顺治二年(1645年)移建于今址。1981年9月,省政府将陶公祠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拨专款修复。修复后的陶公祠,青砖小瓦平房,建筑面积452平方米,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4万平方米。祠堂中间是大厅,厅中塑立着陶渊明的塑像,像后是木制屏风,上面高悬着“松竹犹存”的匾额。大厅两侧为展览室,祠堂前的院子里种满了菊花,中间为仿古鹅卵石通道,两旁陈设以松、菊、梅为主体的花卉盆景。院门朝向晋时县治彭泽,门楣上镶嵌着清人题写的“陶公祠”石额。

    1981年9月,安徽省政府公布其为首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东流双塔-天然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天然塔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城北社区回龙山的祝家矶上。该塔始建于清乾隆九年(1744年)春三月,由东流邑人周士信夫人陈氏捐建,历时三年。该塔五层六方,砖木结构,通高27.4米,底部周长20.8米,方方有门,塔体外飞檐,内画栋,塔顶采用法轮装饰。《东流县志》载:度地之日有天成的建设基地,备料之日有神工巧匠李玉师傅,落成之日乡贤李荫余中举,人以为天然盛世,故名其曰“天然塔”。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六月,周士信之裔孙周振柱等兄弟三人又捐资重修,即为现存之塔。天然塔和城南的秀峰塔并称“东流双塔”。

   1998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东流双塔-秀峰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秀峰塔位于东至县东流镇菊江社区西侧的牛头山上,建于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为清代候补刑部司狱金诚捐银所建。据《东流县志》记载,建塔的原因是东流山势低矮“卑伏”,少耸拔之势,致使文气不足。当时的阴阳先生认为,必须建塔以改良风水,才有希望振兴文风,多出英才。                   

   该塔五层六方,砖石结构,高21.5米,底层周长14.6米。除底层外,方方开门。内设旋转砖梯,拾级登攀,可至顶层。其构造大致与天然塔相同,差异在于塔顶装饰。天然塔沿用法轮饰顶,秀峰塔则代之以斗笔,有“彩笔干霄气象”,反映了建造者改良风水、造就人才的初衷和期盼。秀峰塔和天然塔并称“东流双塔”。

   1998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其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黎痕王林明、王福忠祖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黎痕王林明、王福忠祖屋位于东至县木塔乡荣兴村黎痕老街北侧,坐北朝南,上下两层,青砖小瓦马头墙,单檐硬山人字坡屋面。内室四进二开间,穿枋架构,通进深7.2米,通面宽13.5米,脊高5.2米。前一进为商铺,后三进为居室,是典型的皖南商住一体式建筑风格。

该祖屋建成于清代光绪年间,木质梁枋,以及几案、方桌、坐椅上雕刻的动植物图案,造型形象传神,工艺精湛完美。

    20203月,池州市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黎痕王安平、英满芳祖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黎痕王安平、英满芳祖居位于东至县木塔乡荣兴村黎痕老街南侧,坐南朝北,上下两层,正门是青石石库门,青砖小瓦马头墙,单檐硬山人字坡屋面。内室四进三开间一天井,穿枋架构,通进深11.5米,通面宽18米。中间为堂屋,两侧为厢房,厢房之间设木质楼梯上下,是典型的江南传统民居。

该祖居建成于清代同治年间,梁、枋、柱用料考究,窗棂、隔扇雕刻精美,整体制作规整,虽经百年风雨侵蚀,但至今保存完好,是研究和考证皖南古民居的重要素材。因此,十分珍惜和有效保护其不受侵害的意义重大。

    20203月,池州市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大士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大士阁又名郭公祠,为祭祀东流知县郭鸿文所建。郭鸿文,号大士,在东流任县令八年,“刚正不阿,惠爱群黎”,兴革适中,为政、断狱有方。因病死于任上,“士民感恩”,为像立祠祀之。该阁建于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前后。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知县吴虎重修之。旧有门楼、祠堂、客堂、僧房、厨房等建筑构成,现仅存主体建筑。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士阁的意义非同一般。

    19993月,东至县政府公布其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黎痕王道生祖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黎痕王道生祖屋位于东至县木塔乡荣兴村黎痕老街北侧,坐北朝南,上下两层,青砖小瓦马头墙,单檐硬山人字坡屋面。内室三进三开间,穿枋架构,通进深4.8米,通面宽9米,脊高6.2米。前一进为商铺,后三进为居室,是典型的皖南商住一体式建筑风格。

该祖屋建于清代末年,反映屋主人重实用、轻浮华的一贯作风,和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为人风格。马头墙虽经其后代改建,仍不失当年的原始风貌。该祖屋的发现,对研究皖南古民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197月,东至县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黎痕王海波祖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黎痕王海波祖屋位于东至县木塔乡荣兴村黎痕老街北侧,坐北朝南,上下两层,青砖小瓦马头墙,单檐硬山人字坡屋面,檐挑拱撑雕刻精美,生动传神。内室三进二开间,穿枋架构,通进深19.4米,通面宽7.5米,脊高6.2米。前一进为商铺,商铺的铺台至今保存完好,原汁原味。后三进为居室,亦商亦住,经济实用,是典型的皖南商住一体式建造格局。

该祖屋建于清代光绪年间,用材硕大,制作精良。虽历经百余年风雨沧桑,但至今保存完好,说明该祖屋当年建筑技术之高超。该祖屋的发现,对研究皖南古民居的型制、结构、工艺具有很高的参考意义。

    20197月,东至县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南溪社神”碑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南溪社神”碑刻位于东至县花园乡南溪村东北侧的蛇形山上。该碑刻沙岩石质,品相完好,高105.5厘米,宽63.5厘米,厚16.5厘米;基座高51厘米,宽74厘米,厚47.5厘米。碑面正中纵排双勾阴刻“南溪社神”四大字,左侧纵排楷书阴刻“万历三十六年戊申孟秋建”十一小字。该碑刻立于明万历三十六年,即公元1608年,距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沧桑。从石刻文字分析,明代万历年曾在此建有土地庙,仅存的石刻是研究当地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重要史料。

    20197月,东至县政府公布其为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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