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078U/202208-00006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名称: | 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东至县中央及省级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的公告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东至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东至县中央及省级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助企纾困资金涉及东至县企业的有:2021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20万元、2021年制造强省建设政策资金1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资金614万元、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12.63万元,上述专项资金均由省、市直接拨付,未经过县财政。
2020年省“三重一创”资金200万元(包含县级配套100万元)已于2021年11月全部拨付企业。
2021年提前下达的2022年度省制造强省建设和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20万元,也未经过县财政。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助企纾困资金由省、市直接拨付,不利于县级对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管。
2021年,涉及东至县企业的助企纾困资金由东至县财政、科经等部门组织申报工作,由上级财政、科经等部门负责审核并拨付,县财政、科经等部门难以及实时掌握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不利于县级相关部门对纾困资金的动态监管。
(二)省财政撤回省级过桥资金,弱化了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调头的能力。
2021年12月20日,应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东至县众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东至县中瑞升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向市财政退还省过桥资金300万元、472万元,共计772万元。省财政过桥资金的撤回,削弱了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调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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