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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香隅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香隅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0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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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上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成果,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东安办[2022]10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主要内容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突出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突出各地各行业自查、省市级检查和上级督查交办的重大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个方面: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 以及县安委会提出的100条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二)省、市、县安委会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省、市级层面挂牌督办我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重大火灾隐患、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改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四) 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水电站等水利设施、冶金工贸、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消防和恶劣天气安全防汛抗旱应对工作和防溺水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整改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治情况;

(六)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情况,重点是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情况;

(七)夏季高温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

(八)今年以来,被县级层面约谈的单位和企业,以及县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通报、警示通报涉及的行业和乡镇、开发区,有针对性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九)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核查整改情况, 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情况和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情况;

(十)为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采取的创新措施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 持续开展自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村居、各镇直单位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落实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贯穿 “百日行动”全过程。

(二) 紧盯问题整改。各村居、各镇直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三) 开展集中执法。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为主题的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等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规定保证安全投入、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镇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镇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问责。加强集中攻坚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 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香隅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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