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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流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阅读次数: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3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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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东流镇人民政府

 

 

51.45

50.9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39.45

39.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00

11.8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11.84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至县东流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9.11万元, 2020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56万元,下降1.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1年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550批次,750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防疫经费。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4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1.1%。,下降的原因是减少单人用车次数,有事拼车出行。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维稳、防疫执行。2021年,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分类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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