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81073009H/202207-00036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 |
发布机构: | 木塔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木塔乡2022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责任体系建立。调整乡级总河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各水系分别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一级河长,各水系支流流经区域的村主任或支书担任二级河长,并作为属地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工作机制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布置安排河长制工作,完善工作实施,设立档案专柜,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乡综合目标考核。
3.长效宣传强化。开展垃圾围坝、固废排查及“清四乱”专项行动等工作,志愿者服务队争做“河小青”,开展清“白”行动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为主的信息推送,对全镇进行《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水清、岸绿的环保宣传工作。
4.巡查督查执行。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巡查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开展汛前检查等相关工作,对全乡水库、大小山塘进行梳理检查,对所发现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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