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3XL/202209-00011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东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5.00 |
2.26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5.00 |
2.2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东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至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相关规定。
东至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20年度、2021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21年东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6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74%,下降的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相关规定。2021年东至县地产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75批次,452人次。主要是用于东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接待省内外有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外市县相关部门及乡镇业务往来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东至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东至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1年度东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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