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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67961486/202209-00324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度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东教体助函〔2022〕2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22年度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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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53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以及《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体局财政局关于东至县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2〕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领导

学前教育资助是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的一项惠民举措。2021年“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被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已经列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考核。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把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担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校(园)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审核本校(园)贫困学生名单。各校(园)要建立完善的学校资助管理制度,确保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评定

我县学前教育的资助范围、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资助程序均按《东至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教体助〔2020〕6号)的具体规定执行。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取消镇街或村居(委)出具困难证明,受助学生只需要填写《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校要依托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和监测对象数据库,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双线排查,精准确定资助对象。

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继续确保全覆盖,一个不漏,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遗漏资助的学生,一经发现确认属实后,请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在7个工作日之内以校内资助方式立行立改,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确保应助尽助,要特别关注受新冠疫情及遭受干旱或洪涝灾害影响的困难家庭学生情况,积极进行宣传,经学生或家长申请,做到应助尽助,并在资助明细表中进行标注。残疾家庭必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证明,其他原因致贫学生学校要收集必要的佐证材料及两名教师签名的走访记录,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困难原因按照实际情况允许重复,如:学生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农村低保的情况,建档立卡处填“1”农村低保处填“0”,如果还有第三个属性,比如残疾,继续填0,汇总时按照唯一类型统计的原则,即对几种种类型中同时属于两种及以上类型的幼儿,按照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家庭子女、其他的先后顺序进行唯一填报,不可交叉重复。必须强调的是纳入资助对象的幼儿学校必须认定为困难,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且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教育子系统中上报数据要保持一致。9月份全县各幼儿园都已经对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数进行了摸底,截止9月底我县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为469人,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266人,农村低保家庭幼儿102人,残疾幼儿10人,特困供养幼儿1人,城镇低保家庭幼儿4人,孤儿1人,残疾家庭幼儿50人,其它原因致贫家庭幼儿35人。实际资助人数会出现变动,但变动不应该太大,各校要做到信息互通,避免遗漏或重复资助。《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需要学生到任何部门盖章审核,但必须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并在申请表中手工填写个人承诺,学校应采取有效途径和手段对学前教育资助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资助对象的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

各幼儿园园内资助依然按照《关于印发东至县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教体助﹝2019﹞6号)的通知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细则,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并使用,专门用于学生资助工作,提取比例必须达到3%—5%。校内资助要通过银行卡发放,不得通过现金方式发放,要合理分配好各资助项目间资金使用占比,充分发挥校内资助资金效益。

三、严格资助程序,规范档案管理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东至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资助程序,组织开展学前教育资助的申请、评审、认定和发放,保证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受助儿童的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受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过程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各校要认真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务必做到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必须做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3个100%”是指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3个零误差”是指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困难学生数据、资助数据“零误差”。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有受助信息(含校内资助数据)必须及时前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

四、强化基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各学校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各校要对所有资助对象发放资助告知书,提高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告知书按照《东至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保联系制》(东教〔2018〕47号)之规定认真落实到位。

五、上报材料目录

1.《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2份,其中一份附受助幼儿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后申请表县学生资助中心、中心学校各存一份,证明材料学校带回存档),申请表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县直幼儿园单报),按幼儿园名称、年级、班级顺序排列,做好封面。

2.《东至县2022年度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助资金发放明细表》1份、《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发放汇总表》1份(附件2),此表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县直幼儿园同样)。

3.《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领款签名表》(附件3)1份,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领款签名表需要单独存档。本表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县直幼儿园单报)。

4.学校公示底稿(附张贴公示的照片复印件)1份。各校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年级、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以上有关报表、公示底稿(附张贴公示的照片复印件)等均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学生资助中心,各幼儿园、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须自留备份存档备查。

六、上报时间

1.为了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务必在2022年10月10日之前将附件2电子档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请在11月底之前上报。

2.联系人:朱玲丽,联系方式:0566-7026917    

 

附件:1.《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明细、汇总表》

3.《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领款签名表》

4.《东至县民生工程资助告知书模板》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东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号 码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或监护人)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脱贫户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

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边缘易致贫户子女□是 □否;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2

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单位名称(盖章):                 (公办园 普惠园 看护点)             20XX年X月X日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籍信息

户籍信息

父母(监护人)信息

资  助  原  因

备注

是否边缘户

是否脱贫不稳定户

是否突发困难户

资助金额(元)

建档立卡

农村低保

残疾幼儿

特困供养

城镇低保

孤儿

烈士子女

残疾家庭子女

其他困难

姓名

班级

身份证号

国家学籍号

区县

乡镇

行政村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持卡人

姓名

银行卡号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填写说明:1.1.中心学校的校名前注明乡镇。  2.班级:“小一班、中一班、大一班、”分别填写:X01、Z01、D01,其余类推。3.困难类型:在符合条件栏填1,个人重复符合条件栏填0,不符合条件留空不填,便于统计。

          2.学生如存在类似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农村低保的情况,建档立卡处填“1”农村低保处填“0”,如果还有第三个属性,比如残疾,继续填0(顺序为:1、建档立卡 2、农村低保 3、残疾幼儿 4、特困供养 5、城镇低保 6、孤儿 7、烈士子女8、残疾家庭 9、其他候选按顺序填“1”“0”)

          3.其他困难请在备注栏填写具体情况(如:因病因疫情至家庭困难等)

4.“是否边缘户”、“是否脱贫不稳定户”“是否突发困难户”:是填1,不是留空。

 

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月X日                          单位:人

 

 

 

 

 

 

资 助 原 因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性质

学校数

在校学生数

建档
立卡

农村
低保

残疾
学生

特困
供养

城镇
低保

孤儿
学生

烈士
子女

残疾
家庭子女

其他
困难

困难人数合计

发放总金额(元)

其中
边缘户

其中脱贫不稳定户

其中
突发困难户

1



















2



















3



















4






































填表说明:1.学生如存在类似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农村低保的情况,按唯一类型统计,不可交叉重复。(顺序为:1、建档立卡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残疾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城镇低保  6、孤儿学生  7、烈士子女  8、残疾家庭子女  9、其他  候选项按顺序作为唯一类型)

 2.学校汇总上报所属学生资助中心汇总。


附件3

东至县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领款签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就读幼儿园

受助幼儿
姓名

性别

所在
班级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
姓名

监护人电话号码

资助金额(元)

银行卡号

监护人
签名

是否建档立卡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注:1、本表由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幼儿园填制,待资金发放后,原件财务存档,复印件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此表随机抽查并做记录。

    2、银行卡号一定不能出错;固定电话前一律不加行政区号,手机号码前,一律不加“0”,没有电话的填班主任或资助办的电话,不能空。


附件4

东至县幼儿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的孩子          在我园          班就读,根据《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东至县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东至县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你的孩子享受幼儿资助金,资助标准为       元/学期。2022年      学期资助资金      元已通过东至县邮政储蓄银行打卡发放,请及时到银行查收。

特此告知


监督电话:

幼儿园:--------         县学生资助中心:7026917


幼儿园(盖章):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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