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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693XL/202112-00093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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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

为充分发挥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在工程建设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建设行业工作实际,现将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建设。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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