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灾害处置
索引号: 113418217448989172/202210-00030 组配分类: 灾害处置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强化部门联动 扎实开展农房保险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强化部门联动 扎实开展农房保险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28 09:59
【字体大小:

 

10月25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住建局、洋湖镇政府、农房保险承保公司赴洋湖镇南山村查勘了一户因地面沉降造成多处开裂的民房,该受损户系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相关部门与镇、村两级现场召开协调会。

一是要求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开裂的房屋禁止人员靠近,严禁人员居住,村两委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要求承保公司提升农房保险社会效益。要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作用和保险的风险补偿、协调社会管理功能,重点聚焦困难家庭,确保这部分群众房屋受损后能够得到有效救助,居住水平不低于灾害发生之前。

二是加强各项资金衔接整合。危房改造户发生灾害时,保险金额要和危房改造资金有限整合。对当年发生自然灾害未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村居民,首先由农房保险承办机构支付保险赔付金额,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的,应通过整合统筹危房改造资金优先纳入当年的危房改造计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