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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东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部门解读】关于《东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3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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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并出台《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实施城市更新,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体制,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体系,提高改造标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3月启动《方案》起草工作,2022年3月-4月,由社区工作人员在拟改造的35个小区内发放并回收《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2283份,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6次,听取拟改小区居民意见,经梳理统计,居民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污水堵塞、雨水不通、路面破损,小区内无路灯,无燃气方面。在充分吸收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方案》,经报分管县长审定后,于5月26日,以东住建〔2022〕118 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中2022年度,主城区计划完成改造35个小区,东流镇计划完成改造1个小区,大渡口镇计划完成改造3个小区。

五、主要任务

方案共四章十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因地制宜补齐停车等功能短板,适当兼顾提升改造内容。

(二)实施步骤。1-6月份完成前期准备工作,7月份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竣工投入使用。

(三)资金筹集。县级财政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东流、大渡口、龙泉镇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由县乡财政按6:4比例分摊,积极引导居民、管线单位和社会力量出资出力参与改造。

(四)保障措施。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调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高效完成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压实“五方”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工程质量。改造后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六、创新举措

(一)创新片区改造,促进资源共享。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二)创新多元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整合资源,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主城区采取EPC建设模式,归集改造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发挥合力。

(三)创新改造方式,结合城市更新。通过与城市有机更新、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相结合,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改造。

七、保障措施

一是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督查调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是安排9名科级干部作为9个片区牵头责任人,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难点堵点问题。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形成有利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舆论环境。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住建局

解读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王国义

咨询电话:0566-702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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