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649957953/202207-00180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就业 |
名称: | 【就业政策问答】“助企培训招工,引进特殊人才,吸引人才回流”政策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问1:我是见习用人单位,请问见习生在我们这见习满12个月了,能否延续见习?
答1:依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满了12个月后,见习用人单位可以和见习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见习单位不再享受财政给予的见习补贴。
问2:我单位想申请就业见习基地,后期如果能申请成功,我们如何管理和服务好见习青年?
答2:本着促进青年锻炼成长,吸引更多青年来我县就业创业的原则,各见习基地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见习青年进行指导服务。一是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二是见习基地要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不得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工作。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三是见习基地使用社保卡或银行卡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问3:见习基地能否在见习协议期间与见习人员解除见习协议?
答3:依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见习基地应遵守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解除见习协议:(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等不能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二)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且教育无效的;(三)不服从基地管理给见习基地造成严重损失的;(四)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问4:申请见习的方式有哪些?
答4: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可到县人社局108室提交申请(联系电话:5292106/5292982)参加青年就业见习。如本人不能到场也可委托亲戚朋友申请参加见习。申请人也可直接和各见习单位联系,达成见习意向后,由各单位与我局对接即可。
问5:哪些青年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答5:1.毕业前六个月的高校学生;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3.16-24岁失业青年。
问6:今年的青年就业见习有什么不同?
答6:根据省、市最新政策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省内中小企业实现供需对接,逐年提高高校毕业生留皖就业比例、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重点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参加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
问7:什么是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帮扶计划?
答7: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每个月不低于2000元)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位青年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问8:我县今年服务企业引进“特殊人才”的待遇如何?
答8: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7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硕士研究生聘任8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选派待遇。享受县级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同等待遇。
2.职称评定。对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不受岗位指标限制,优先聘任。
3.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
4.住房保障。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申请租房补贴。租住政府性投资公租房的,予以优先安排并免收房租。
5.家属就业。引进人才配偶有意愿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6.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的,优先安排。
7.住房奖励。2年选派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奖励商品房住宅一套,原则上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
问9:我县今年服务企业“特殊人才”引进的标准是什么?
答9:原则上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专业对口,企业急需,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公告。
答10:通过“编内招聘,组织选派”的方式,不定期向企业选派一定数量的特殊人才,有效破解企业特殊人才招聘难题,逐步建立起企业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促进县域企业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布局更加合理。
问11:“宜业回池”大数据平台是一个怎么样的平台呢?
答11:这个平台是今年年初,在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下,市人社委托第三方开发的一个返乡就业大数据平台,6月24日正式上线运行,这个平台主要是着力解决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和企业用工难问题,延伸拓展就业服务渠道,搭建我市企业于在外务工人员的招聘就业信息通道,引导池州籍在外务工人员有序返乡就业,实现广大企业招聘信息与在外务工人员求职信息的双向职能精准匹配。截至目前我县已有40家企业在该平台注册并发布用工信息,平台运营团队将我县提供的14万条在外务工人员信息进行整理、分析,通过大数据实行精准匹配和岗位推介。
问12:我县招工奖补政策包括哪一些呢?
答12:《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和东至县关于加强企业招工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秘〔2022〕78号)已正式出台。主要包括以下五条:
(1)东至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在园区(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规上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企业或县内乡镇规上企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2)对非本县户籍人员首次到园区规上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企业或县内乡镇规上企业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500元/人奖励;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再给予500元/人奖励。(3)对引荐人介绍非东至籍人员首次到园区规上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企业或县内乡镇规上企业就业,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引荐人500元/人奖励。(4)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到园区规上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企业或县内乡镇规上企业就业,并与我县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1500元/人奖励;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再给予1500元/人奖励。(5)对各乡镇组织人员在我县园区规上亩均效益评价B类以上企业或县内乡镇规上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各镇奖励。
答13: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创业,帮助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更好服务我县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细则。
主要内容:一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包括建立用工求职信息服务平台、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落实各项奖励扶持政策、建立乡镇园区考核机制6个方面。二是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包括大力组织劳务输入、发挥服务机构助企作用2个方面。三是发挥园区主责作用,包括完善园区设施服务、增强综合保障能力2个方面。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包括完善自主评价机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2个方面。五是发挥院校主阵地作用,主要是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
问14:职业技能等级怎么认定?
答1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备案的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认定,对经认定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答15: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共同培养企业技能人才的一种通过系统化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的培训方式。
1.培训对象。
(1)企业技能岗位职工。包括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员工;转岗转业或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意愿自主确定其他职工。参训职工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学徒培训协议期限。
(2)毕业学年的全日制预备技师班学生。其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可参加技师层次的学徒培训。
2.培训层次及期限。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为1年,高级工、技师培养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不享受财政补贴)。
3.补贴政策。
(1)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高级工学徒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技师学徒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
(2)对于全省35岁(含)以下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青年学徒,参加中级工班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人。
(3)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带徒津贴,具体标准由企业确定并支付。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预支50%的补贴资金。
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
答16:以十大新兴产业为重点实施技师研修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按照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问17:企业技能培训的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是什么?
答17:织企业技能培训的主体是我县行政区域内聚焦我县特色医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服装袜业等产业,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对象是企业的员工。
问18:哪些群体就业前可以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答18:脱贫劳动力(含动态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未升学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简称“两后生”)、退捕渔民、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参加培训,按照“自主选择、先垫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直接通过劳动者个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或者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问19: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答19:我县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对企业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和老员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未升学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退捕渔民、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人群开展重点群体培训;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人群开展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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