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18N/202104-00089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尧渡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尧渡镇建东村集体土地的通告 | 文号: | 东政通〔2021〕5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东至县2020年第1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21年3月4日业经省政府批准并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皖政地〔2021〕62号。
三、批准时间:2021年3月4日。
四、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涉及尧渡镇建东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4402公顷,均为农用地中耕地。
六、征收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皖政〔2020〕32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执行。
区域 |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土地补偿比例 |
安置补助比例 |
修正系数 |
土地补偿比例 |
安置补助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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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渡镇建东村 |
43400 |
40% |
60% |
0.8 |
40% |
60%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二)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七、对本通告有异议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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