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18N/202005-00165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尧渡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大渡口镇大桥村等村集体土地的通告(尧渡镇查桥村) | 文号: | 东政通〔2020〕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东至县2019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20年3月23日业经省政府批准并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皖政地〔2020〕86号。
三、批准时间:2020年3月23日。
四、批准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涉及大渡口镇大桥村、安全村、麻石桥村、镇荣村,尧渡镇查桥村,东流镇张岗村,征收土地总面积29.5307公顷,其中农用地22.4031公顷(含耕地17.1698公顷)、建设用地4.8245公顷和未利用地2.3031公顷。
六、征收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补偿标准:
暂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15〕24号)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实施后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差。
区域 |
地 类 |
统一年产值 标准(元/亩) |
土地补偿倍数 |
安置补助倍数 |
合计补偿 标准(元/亩) |
大渡口镇大桥村、麻石桥村、镇荣村,尧渡镇查桥村 |
农用地 |
1750 |
8 |
16 |
42000 |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
1750 |
5 |
7 |
21000 |
|
大渡口镇安全村、东流镇张岗村 |
农用地 |
1600 |
8 |
16 |
38400 |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
1600 |
5 |
7 |
19200 |
(二)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自本公告之日起,请涉及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所辖的村(居)委会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确认结果为准。凡现场调查后,抢建、抢种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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