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212-00036 | 组配分类: | 土壤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四举措”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深入开展土壤隐患排查。督促土壤重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行组织或委托技术机构参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土壤污染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健全整改台账。目前,东至县34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点位10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针对疑似污染地块及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已完成黄柏金矿及华农生物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10个涉及“两公一住”地块调查正在开展中。
三是全面开展涉镉排查。全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金属矿山。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序开展整治工作。
四是持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名录,东至县有2家危废重点监管经营单位及32家危废重点监管产生单位。加强企业培训指导,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及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即时交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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