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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77R/202303-00052 组配分类: 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葛公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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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县城镇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义务: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定期接受职业指导;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四、申请材料

五、办理流程

窗口申请或皖事通申请

六、办理时限

三天

七、办理地点(方式)

东至县政务大厅或网络办理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告知;网页自动显示

九、咨询电话

0566-25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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