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301-00067 | 组配分类: | 职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创业开业指导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41号)第十一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包括企业经营应掌握的法律、金融等基本知识、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等。
二、受理条件
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1、本人有接受创业指导服务的愿望;2、女性49周岁以下,男性59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具有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4、讲诚信,无不良信用记录;5、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一定市场前景。
三、申请材料
创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扶持补贴等。
四、办理流程
1、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咨询,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建立、联系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的工作; 3、负责创业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及创业项目的征集、评估、推介工作; 4、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做好创业实训基地管理工作; 5、落实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相关政策; 6、做好创业典型的推荐、宣传等工作。
五、办理地点:东至县政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东至县敬慈路,至德小学北门对面)
六、办理机构:东至县人力资源市场(东至县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七、咨询电话:0566-25500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