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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2301-00002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0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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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28日,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池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池气领办〔2022〕1号),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2022年12月29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调整至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2022年12月2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响应启动后,全市上下立即行动,全力开展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污染物减排工作,环境空气恶化趋势得有效控制。依据《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池政办秘〔2018〕216号),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月2日20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市级II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持续关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强化大气管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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