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208-00076 | 组配分类: | 四好农村路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东流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及日常养护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东流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
及日常养护资金补助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东流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及日常养护资金补助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东流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评分表
2.东流镇农村公路一般性养护资金分配表
东流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东流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及日常养护资金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东农路办〔2021〕13号《东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2021〕14号《东至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公路日常用养护工作,保持农村公路良好的技术状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考核对象为全镇各村委会。
第三条 镇农村公路站对全镇农村公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的补助依据。
第四条 资金补助标准。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县、镇、村四级筹集。补助资金按每年1500元∕公里补助到村,用于各村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公路保洁、小修保养、日常维护等事项,不足部分由各村自行筹集。市县补助资金剩余部分由镇统筹用于全镇乡村道路的中修以及应急维修工程,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助。
第五条 资金管理。财政补助到各村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各村每年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收集和使用情况在公示栏公示,镇农村公路站联合财政部门对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镇结合市县财政补助的日常养护资金筹集的公路养护统筹资金,由镇政府设立收支专户管理,统一安排使用,专项用于全镇农村公路一般性养护以及应急维修工程。
第六条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乡村道日常养护等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七条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
第八条 检查考核办法:每年镇农村公路站组织年中、年末两次定期检查和两次不定期季节检查,检查考核通过查看资料和抽查2条农路的方式(现场抽取)开展。年终考核按每次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为各村得分。
第九条 补助资金拨付方法:结合县局考核检查结果和各村当年养护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根据当年综合考核得分下拨补助资金,年终考核得分百分比即为财政补助的拨款系数,得分在70分以下,按补助标准的60%补助,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东流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评分表
村委会 线路名称(代码) 里程 时间 2022年 月 日
检查考核组人员(签字): 、 、 被检查考核村委会(签章)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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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镇农村公路一般性养护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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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
村道 (㎞) |
乡道 (㎞) |
乡村道合计 (㎞) |
分配资金 (元) |
稠林村 | 4.341 | 1 | 5.341 | 8011.5 |
金山村 | 9.762 | 7.512 | 17.274 | 25911 |
长安村 | 9.358 | 10.756 | 20.114 | 30171 |
狭阳村 | 13.069 | 13.069 | 19603.5 | |
长岭村 | 10.79 | 10.069 | 20.859 | 31288.5 |
桥东回民村 | 11.241 | 11.241 | 16861.5 | |
龙王湖村 | 7.013 | 3.096 | 10.109 | 15163.5 |
塔青湖村 | 7.19 | 5.5 | 12.69 | 19035 |
城东村 | 10.434 | 1 | 11.434 | 17151 |
张岗村 | 3.562 | 3.562 | 5343 | |
红叶村 | 8.081 | 7.52 | 15.601 | 23401.5 |
密丰村 | 3.722 | 9.081 | 12.803 | 19204.5 |
合计 | 98.563 | 55.534 | 154.097 | 231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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