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212-00080 | 组配分类: | 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东流镇稠林村叶荷冲山场招 标 公 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充分发挥村集体资源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村三委研究决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将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面积约45亩,现委托东流财政分局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面积约45亩。现委托东流财政分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山场四至范围:东至群英组山田以及向南延伸至程学友等几户老屋场;南至窑庄组山地;西至群英组向南延伸至宋德昌山场;北至刘凤云叶荷冲山场地。上述面积以四至为准,不再重新丈量确认,面积多少不作为承包费增加和减少依据。
二、招标期限:期限为壹拾伍年整(公历自2023年1月10日起至公历2038年1月9日止)。中标方必须在公历2038年1月10日前将所承包的山场内树木树枝(含种植物、绿化苗木)清理完毕后和洞穴恢复平整无条件交给招标方。逾期如有任何树木和种植业(含绿化苗木)在所承包面积内招标方有权处置,所有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三、招标方式:明标暗投。报价以元为单位。
四、招标标的:每亩每年为柒拾伍元整(¥75.00元)
五、付款方式: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承包费。如中标方逾期未交清承包费,招标方不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提交投标函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17时止。
2.提交投标函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1月5日17时止。请在报名时填好报价函,并用信封当场密封装好,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加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公章。开标时共同验证后开封。逾期不予受理。
3.交纳投标保证金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1月5日17时止。肆仟元整(指定账户,户名:东至县财政局东流财政分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账号:2**************00000078 开户银行:东至农村商业银行东流支行)。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4.报名地点:东流镇一楼大厅1窗口
5.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时整。
6.开标地点:东流财政分局二楼会议室
七、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复制件和报名费100元(不退还)。
八、招标单位联系人及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林根13856614481
陈玉木18956683305 陈 进18056608936
2022年12月28日
备注:请参加报名同志和开标时戴好口罩。
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山场面积以现有四至为准,不再重新丈量确认。
2、竞标人数必须三人以上(含三人)方可竞标。少于3人报名,重新组织招投标。
3、参加竞标方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制件和报名费100.00元(不退还)。开标时所有报名人必须参加。
4、竞标时未交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注:低于标的为废标,等于或大于标的价均为有效。投标函填有角分按废标处理。
5、竞价相同者当场实行第二次投标。但第二次投标价必须在第一次投标价的基础上进行报投标价。
6、严禁相互串标。如发现串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承包期内各项税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8、承包期内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进行转包、转租和抵押。山场坟墓保持原状,凡今后在山场内埋坟需经中标方同意,但埋坟山皮费,中标方得20%,招标方得80%。苗木损失费归中标方所有。
9、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用途,如有改变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变。
10、承包期内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不减少承包费用。
11、承包合同期满中标方自行添置的动产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对不动产的投入,中标方应按现状无偿交给招标方。如中标方不按时处理动产,招标方有权处置动产或无偿归招标方所有。
12、承包期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如建设征用该区域范围的承包山场面积时,中标方应积极主动配合招标方。涉及该承包山场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时,双方自动终止或变更承包合同。未到年限的面积承包费招标方应退还给中标方(无息)。但招标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中标方经济损失。如有经济补偿,中标方只能享受山场种植绿化苗木的补偿(按实际征用面积计算和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其他补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争取优惠政策时,招标方积极配合争取。
14、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1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和林业部门等规定,否则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6、招标单位联系人:朱永财13856662919
王林根13856614481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玉木18956683305
陈 进18056608936
东流财政分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投标承诺书及报价函
东流镇稠林村民委员会:
一、投标承诺书:
本人仔细阅读并认同东流财政分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等内容,并自行勘察现场,自愿报名参加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公开招标。遵守竞标规则,信守承诺以下条款:一是本人中标后,如不按照招标方所规定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和交清承包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本人不向东流镇稠林村委会索回投标保证金。二是在承包期内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三是承包期内严格遵守林业、环保等部门有关规定。上述承诺如有违约,招标方终止合同和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等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我本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报价函:
本人自愿每年每亩报价:大写 元整(¥ 元整)。
承诺及报价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函如填有角分按废标处理。
东流镇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承包合同
发包方:稠林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X X X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集体资源经济效益,甲方通过公开招标将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经营权由乙方中标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立合同范围:稠林村叶荷冲集体山场面积约45亩。山场四至范围:东至群英组山田以及向南延伸至程学友等几户老屋场;南至窑庄组山地;西至群英组向南延伸至宋德昌山场;北至刘凤云叶荷冲山场地。上述山场面积以四至为准,不再重新丈量确认,面积多少不作为承包费增加和减少依据。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壹拾伍年整(公历自2023年1月10日起至公历2038年1月9日止)。乙方必须在公历2038年1月10日将所承包山场面积内的树木树枝(含种植物、绿化苗木)清理完毕后和洞穴恢复平整好后无条件交给甲方,逾期甲方有权处置所发包山场面积内一切树木树枝和任何种植业(绿化苗木)。
三、壹拾伍年整共计承包费: 元整,(小写:¥ 元整)。即每年每亩: 元整(小写:¥ 元整)。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交纳承包费方式:1.合同履约保证金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整)。2.交纳承包费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壹拾伍年承包费共计: 元整,(小写:¥ 元整)。如乙方逾期上述规定时间内交清承包费,甲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山场,有权监督乙方保护好道路畅通等公共设施不受破坏。
2.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协调处理周边相关事宜,但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和任何责任。
3.承包期内争取优惠政策,甲方积极配合,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包转租抵押。
5.乙方有义务保护好进山道路畅通。更不能侵夺进行生产经营。
6.承包期内所有各项税费、道路维修、生产费用及人员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承包期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8.乙方在承包期内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林业等部门的规定,否则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9.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改变用途。
10.乙方应保持山场老坟原状。凡今后本村村民在山场内埋坟需要乙方同意,但埋坟山皮费,乙方得20%,甲方得80%,苗木损失费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内如建设征用该区域范围的承包山场面积时,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涉及该承包山场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时,双方自动终止或变更承包合同。未到年限的挖压面积承包费甲方应退还给乙方(无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有经济补偿,乙方只能享受山场树木(含绿化大苗)补偿(按实际征用面积计算和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其他补偿归甲方。
七、承包期内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补偿,不减少承包费用。
八、承包合同期满乙方自行添置的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对不动产的投入,乙方应按现状无偿交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处理动产,甲方有权处置动产或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弥补乙方经济损失。
九、由于合同到期,上届承包人(程三九)所承包山场内栽植有绿化苗等树木,因国家政策导致无法销售和采伐。上届承包人承诺同意,山场四至范围内的绿化苗等树木,由村通过中介机构评估,由下轮承包人必须按评估价和上届承包人结算。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合同期满时,乙方必须将该山场取绿化苗木的洞穴及时恢复平整好,树木树枝等清理完毕后,交给甲方,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及时恢复平整山场洞穴,甲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肆仟元整),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未涉及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处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院判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东流财政分局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存档。
十三、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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