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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葛公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东至县非煤矿山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东至县非煤矿山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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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通过严格执法和考试考核,严厉打击不培训、假培训、考试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处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的非煤矿山企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考阶段(202211月底前完成)
非煤矿山企业立即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方案(模板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专项自查报告(自查情况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逐条描述、存在问题要具体到事到人、下步打算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制定自考方案,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内容,参照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考试要求,分类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考试,并形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通过严格执法和考试考核,严厉打击不培训、假培训、考试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处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的非煤矿山企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考阶段(202211月底前完成)
非煤矿山企业立即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方案(模板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专项自查报告(自查情况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逐条描述、存在问题要具体到事到人、下步打算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制定自考方案,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内容,参照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考试要求,分类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考试,并形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通过严格执法和考试考核,严厉打击不培训、假培训、考试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处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的非煤矿山企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考阶段(202211月底前完成)
非煤矿山企业立即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方案(模板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专项自查报告(自查情况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逐条描述、存在问题要具体到事到人、下步打算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制定自考方案,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内容,参照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考试要求,分类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考试,并形

计划情况;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涵盖所有从业人员。
3.安全培训内容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并配备专(兼)安全培训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从业经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6.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和每年再培训是否符合规定学时,是否脱产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支付工资并承担培训费用;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存在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证等情况。
7.培训内容与岗位安全技能需求是否匹配;一线工种是否开展实操培训。
8.从业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掌握本企业重大风险源和风险管控措施。
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是否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10.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保留完整的人员签到记录;是否有未培先签、未培补签和他人代签、代课、代考等情况出现;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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