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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502E/202206-00018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泥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东至县2022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2022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泥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22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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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东至2022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东至县2022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具体为东至县舜城新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东至县舜城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东至县城舜城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需要征收尧渡镇查桥村和大渡口镇大桥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7个地块,面积5.9530公顷。具体为征收尧渡镇查桥村4.4850公顷,其中农用地2.9180公顷耕地1.5143公顷),建设用地0.9011公顷,未利用地0.6659公顷;征收大渡口镇大桥村1.468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4679公顷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极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结束后进行以下工作,请有关部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营权等其他相关利益关系人以及拟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所有权人予以配合:

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告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4、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5、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经营权等其他相关利益关系人以及拟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

六、特别提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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