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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00U/202301-00025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东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2年林长制实施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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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县林长制改革持续深化,在全市林长制实施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且连续四年均居第一。根据会议安排对2022年全县林长制工作开展及2023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林长制体系建设

1.稳定组织体系建设。及时更新、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全县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335人,其中县级林长26人,乡级林长51人,村级林长258人,落实林长责任区,印发县级林长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工方案,明确33个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林长制部门协同有序开展。

2.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审议年度工作重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制督查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每季度采取实地查看或查阅资料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林长制工作。实行林长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评价。履行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涉及林长及责任区变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更新林长公示牌,便于群众参与监督林长制实施。落实县级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布署林业重点工作,推动全县林长制更好实施。常态化坚持林长巡林制度,2022年度三级林长累计巡林4200余次,解决实际问题1600个。

3.强化保障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科技服务保障,全县配备“一林一技”86人,选聘林业科技特派员43人,深入林长责任区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指导。二是加强目标规划保障,组织专业人员指导各林长责任区科学编制“一林一策”270篇,确定五年内林业发展方向和工作重心;发布《东至县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落实各职责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林业执法保障,各林长责任区分别配备一名公安民警为执法负责人,全县落实“一林一警”64人,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四是加强安全巡护保障,建立基层护林组织,统筹公益性岗位和国有林场护林员,配备“一林一员”304人,解决林长履职“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加强档案管理保障,建立“一林一档”340份,详细记录林长姓名、职务、日常联系方式和责任区具体位置、四至界限、面积、类型及权属等信息,不断完善林长制信息化管理。

4.创新工作机制建设。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合力,强化行刑结合和公益诉讼政检衔接,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强化破坏生态环境侵权行为的惩戒、赔偿、修复。实施“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建立“林长+部门”协作机制,制定《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实施方案》,分解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县级林长统筹推进各部门任务落实并完成阶段目标。

5.提升履职能力建设。乡镇林业站是乡、村级林长日常工作管理的重要平台,在资源管护、科技推广、政策宣传、林业生产、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县林长办统筹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林业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林长制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动态管理林长制“五个一”信息,并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使用林掌APP开展智能化巡林,把巡护林任务分解到人、管护到片、精准到点,及时发现、上传、交办和整改巡护发现的问题,有效提高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效能。

(二)深入实施五大森林行动

1、实施平安森林行动。一是提升管护能力,成立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全县5个自然保护地均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批复;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实施高风险区火灾治理项目,建立60人的防火专业队伍,全年森林防火形式平稳,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县1160株古树名木纳入“林长制国元护林保”保险范围,按照“一树一策”为古树保护制定修复方案。二是强化生态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全县区划公益林面积94.8万亩,天然林禁伐面积25.08万亩;加强野生动物临时救护,在张溪设立野生动物监时救护点,全年救护受伤野生动物146只;加强野生植物种群保护,梅城林场申报栓皮栎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为优化树种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04起,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涉刑案件移交公安机关5起,为保护森林资源筑牢执法根基。

2、实施健康森林行动。一是优化国土绿化格局,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14.26万亩,其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6.98万亩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持续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2022年完成长江岸线1公里造林616亩,115公里造林2811亩,完成长江岸线迎水面空窗断带补植补造10公里,折合面积429亩;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森工作,2022年度全民义务植树达80余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组织开展4个省级森林城镇和17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均通过省级核查验收,至此我县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二是健全森林经营体系,实施用材林培育、退化林修复、经济林增效、退耕还林巩固提升、公益林管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针对2022年夏秋两季持续高温干旱带来的影响,制定工程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块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组织开展枯(濒)死松树清理、疫情小班除治、松褐天牛综合防治及质量提升工作,并达到了预期效果,提前实现了省、市下达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中期目标,池州市、安徽省和国家林草局到东至进行现场调研,均给予好评。

3、推进碳汇森林行动。目前我县林业碳汇工作的重点是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发挥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碳减排作用,2022年全县增加森林面积2.08万亩,提升森林质量12.18万亩,营造高效固碳林,为开展试点探索,积累经验,打好基础,稳步推进林业碳汇相关工作。

4、实施金银森林行动。一是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林业产业业态丰富,林木种植、经济林培育、苗木花卉、木竹加工、林副产品采集、森林旅游等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22年争取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60万元,投入林业产业发展及提升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花园乡新塘村完成200亩林下黄精种植,胜利镇联合村完成60亩绿化苗培育,泥溪官村和中洲村完成720亩麻栎新造林,香口林场完成12公里的林区道路建设。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东至县竹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22年新增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1家,重新审核新型经营主体6家,主要从事林下种养、木竹资源培育与利用、木本油料等产业。

5、实施活力森林行动。一是强化林权有序流转,制定《东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权收储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林权有序流转,为国家储备林建设提拱资源要素支撑。二是发展绿色金融,全年组织完成林权交易37宗,拍卖面积5356亩,成交额1790.7万元;抵押林权2170.3亩,融资511.99万元;利用 “劝耕贷”平台为林业经营主体融资620万元;与扬子银行合作,完成全市第一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全年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296万亩,积极开展“林长制国元护林保”业务,拓展了“油茶、黄精、牡丹、菊花、桅子等中药材特色保险”,同时还拓展了“林业经营主体雇主责任保险”“林业碳汇指数保险”“森林火灾叠加保险”等新业务,为我县林业发展提供有效风险保障,保护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通过县级林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国有林场人员定编定岗,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平台,补缴断档社保费用,解决了改革后职工待遇多年衔接不畅的问题;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让林场职工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获得实在利益。四是优化林业营商环境,积极主动参与县内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和用地规模等提出审查意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强化与省、市林业局沟通及时将林地审批事项函告用地单位,严格“放管服”,依法办理使用林地的报批工作,2022年共审批使用林地64.82公顷。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工作部署,对接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及时报送任务完成情况;联系乡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督促实施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长制具体工作,制定实施林长制的配套制度。

二是认真落实林长责任区制度,深化一改两为,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县级林长直接联系基层林长、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联系林业产业基地“三联系”制度,提升林长履职效能,打造林长责任区示范点建设。

三是统筹“五绿”目标推进。强化“护绿”,完成自然保护地总规编制、勘界定标等工作。持续“增绿”,完成2023年度营造林任务,继续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科学“管绿”,健全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指导,持续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合理“用绿”,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积极探索储备林+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林业碳汇、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拓宽林农增收渠道,推进林业乡村振兴。深化“活绿”,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改革配套制度。

四是深入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建设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争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五是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抢抓机遇,依托好山好水,着力打造长三角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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